白天又和其他囚犯打架,将对方的耳朵活活咬断。
三更半夜不睡觉,在牢里又哭又笑。
我们坐车回去了。
在车上,我看着今日的报纸,上面有一个显眼的标题:灭门案疑犯在今早自杀,尸体被发现在厕所里面。
灭门案的嫌疑犯,在牢狱里面疯疯癫癫,今天早上,狱警巡查的时候,发现他在厕所里自杀。
用钢丝将自己的脖子缠在门的背后,当狱警用力将门往外一推的时候,他的脖子被钢丝割破喉咙,鲜血大量涌出。
根据法医的检验报告指出,在他身上找到很多严重的伤痕,初步怀疑是自杀未遂所留下来的。
精神科那边也已经证实,疑犯在牢狱里面的行为表现有严重的自杀倾向。
注意,报纸上写着的标题是疑犯,并不是凶手。
尽管他在审讯室已经招认全部罪状,但是在正式签署文件上,他还没有签字,也就是说,在法律上,他从来没有承认过自己的罪状,现在他自杀了,按照正常的司法程序,他应该被判为在狱中因厌世而自杀。
至于他是不是凶手,法律的程式上已经给了一个很好的答复。
换句话说……他没有成为真真正正的凶手……
他自杀了,永远没有知道事实的真相,至少外界的人不知道。
这件案子成为永远的悬案,也没有人知道好客饭店的叉烧包是人的碎肉做的,现在好客饭店已经被查封。
全部事情似乎都得到了完美的解决。
疑犯虽然没有伏法,但是选择了自我解决。
回去以后,斯佳丽她们争先恐后地去医院洗胃,希望可以彻彻底底将曾经吃进肚子里的人肉洗干净。
其实我很庆幸自己没有吃那些叉烧包,不然一辈子都有那种罪恶感,阴影就这样一辈子了。
不过从此以后,我对包子都不感兴趣了。
谁知道哪天,你在街上买包子吃的时候,遇到的不是第二个卢光图?
所以还是不吃包子好了,安全第一!
苏警官知道我回来了以后,更协助那边的警方破了那件案子,内心非常的高兴,硬带着我去喝酒。
他自己都喝醉了,但是我没有醉,意识也不清醒了。
我随手叫了一辆计程车,然后报了自己的住址,车便开动着……
一名戴着面具的男子看着远去的车尾,诡异一笑……
我付了车费,走路跌跌撞撞,很勉强地回到自己家的门口,从兜里掏出钥匙,门很快被打开了。
屋内漆黑一片,我没有开灯,直接躺在地上,痛苦地呻吟着。
手里握着钥匙,突然我觉得很不寻常。
一个喝醉酒的人,开门的速度怎么会那么快?!
我努力地回想起来,我将钥匙插在钥匙孔的时候,根本没有扭动锁,门就自动开了。
那么也就是说,门只是虚掩着,并没有关上。
我是一个人住的,不可能还会有第二个人有钥匙进来。
有稀客到访!
我迷迷糊糊地站起来,发现自己浑身都没有力气。
想找出那个神秘人。
突然一股诡异的音乐响起,沉重的脚步声从房间里走出来,他戴着面具,手里拿着枪,狠狠地指着我。
我说过,我一定会回来找你报仇的!
现在我回来了!游戏开始了……
我听见砰的一声……
眼前便失去了光明,身体失去了知觉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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