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乔细妹点了点李云心的鼻子,指着满满一大盆的杂合面儿饽饽,和那些被聂氏的无双“巧手”做毁了的菜:

“你瞅瞅你出的这馊主意!”

作势又要弹李云心的脑瓜崩儿。

李云心笑着躲开:

“奶,你看着庞家人那表情,心里不舒坦么?”

乔细妹也绷不住笑了:

“舒坦!就是这舒坦也忒贵了!”

……

豫北郡。

“兰将军”,萧冷月已不复当日落魄,一身紫金铠甲明光灿烂,在日光下熠熠生辉:

“多余的话我便不说了。唯愿将军此去,一帆风顺!马到成功!早日凯旋!”

说罢,便不顾甲胄在身,深深一礼。

兰江军是个身材高大威猛的汉子,他淡定地受了萧冷月这一礼,双手做了个抱拳礼,对萧冷月说道:

“送君千里终须一别,王爷请回吧。末将告辞!”

说完,也不去看萧冷月的反应,转身便上了马,威风凛凛地扬了一下手中的令旗:

“开拔!”

“是!”

如雷般的吼声响起。

兰江军带着他的精兵强将们,向着豫中郡的方向疾驰而去,只留下一片烟尘滚滚。

萧冷月轻轻揽住身侧一个窈窕的身影,低下头温柔一笑,整个人脸上都写满了浓得化不开的深情厚谊:

“倩娘,我们回去吧。这里风大,看再着了凉就不好了。”

……

荆昌郡。

于知南已经将楚军中的势力基本收拢在了手中。

当然,他不能保证所有人都不是萧冷月的人。

但他能保证,至少在得到萧冷月的明确下落之前,这些人全部都能甘心在他手底下拧成一股绳,先把荆湖战场的耻辱洗刷干净。

楚王从最开始接掌渤海郡,到创建楚军南征北战,一直都是稳扎稳打的风格,荆湖战场的败仗,加上妹夫萧冷月在背后插刀,这两件事,算得上是他迄今为止遭受到的最大挫折。

楚军心里都憋着一口气。

他们对坨坨军是不服气的。但之前上面乱成一团,战场那边又是客场,饮食不惯、水土不服、地形生疏,几乎处处都是坑。

再高的心气儿,遇到这样的恶劣局面,也难免要消沉一段。

可现如今,于知南先解决了上层的乱七八糟,于夫人沈赢又解决了他们的水土不服,整个楚军,此时已经做好了收复失地、一雪前耻的准备。

吴王亲自挂帅,带着坨坨军远征百越,跟越王那边,正打得不可开交。

虽然他也为了以防万一,在老巢留了心腹之人。

但,吴王本身并不觉得,于知南会这么快就撕毁协定。留下心腹在老巢,只是出于谨慎的习惯。毕竟当初他手下的儿郎们,可是在荆湖战场上,重创过楚军的!

楚军若不是被他打怕了,又怎么会甘心和谈呢?

若是楚军一直不肯和谈,他虽然也不怕,但想必要付出很大的代价,到时候别说攻打百越了,说不定还会被越王从他背后狠狠捅上一刀呢!

吴王万万没想到,于知南不但暗地里一直在做撕毁协议的准备,甚至还在彻底整合了一遍楚军之后,偷偷派出了一支精英小队担任特使。

这支队伍由军中最优秀的斥候,和沈赢手底下的私兵精锐优中选优,组建而成。

他们辛辛苦苦地化妆易容、跋山涉水、风餐露宿、一路疾驰,竟然带着于知南和沈赢夫妇的口头承诺,跑到吴越交界之地,跟越王那边联系上了。

游说越王跟于知南结盟,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。

因为越王手下的民众,屡屡吃过汉人的亏,从下到上,百越诸部一直觉得汉人诡诈多端,不信他们能够守住盟约。

这不,眼前这支来谈判的队伍,就是个活生生的例子。

不过,虽然过程极度艰难,但这结盟的事情,到底还是谈成了。

原因说起来也简单。

吴王和越王打出了真火,只要是能够让吴王倒霉的事儿,越王就乐不得地要掺一脚。

更何况,楚军来使也确实说到了点子上。

虽然这军汉粗鲁,说话实在太戳人心窝子,比那文人士子,难听百倍:

“我们将军要跟吴王抢的,是荆昌郡和荆南郡的地盘。

那里土地肥沃、水源丰沛、物产丰富,是著名的鱼米之乡。

再看看您这百越,处在大山深处。

哪怕是距离汉人地盘最近的寨子,要出个山、进个城,都得翻山越岭。就连脚程最快的人,也得走上起码一天一夜。

这地方既不产鱼、又不产米,既不适合种田,也不适合放牧。反倒是毒虫遍地、瘴气满山,我们将军脑子进水了,稀罕要你们这破地方?”

这一席话,把越王气得七窍生烟,让人把那使者轰了出去。

但气过之后,思量了一天一夜,越王又让人把那使者请了回来:

“结盟倒也可以,但你们得答应,抢到吴王的地盘之后,得跟我们开互市!

而且若是有在互市上欺诈我们寨民的,必须得严惩!”

“好说,好说。只是你们的寨民,在这互市上,也不能仗着拳头大,就蛮不讲理、不讲规矩!”

带队的头领是沈赢的心腹,他到此时对娘子和娘子的夫君,佩服得五体投地。

到了百越这边之后,事情的发展基本跟那两口子的推测大差不差。

斩鸡头、烧黄纸,歃血为盟之后,带队的使者带了一个斥候回去给沈赢和于知南报信,剩下三人留在百越的山寨之中。

这是为了取信于越王临时决定的。这三人主动请缨决定留下。

其中一人出身西北,善于唱些山歌小调,一时兴致来了,跟当地女子对歌,结果唱得太好,被招了女婿。

婚礼依的是当地的规矩,但也办得很是隆重。

越王还在百忙之中抽出一点儿空来,亲自赴宴去喝了一顿喜酒。

……

李云心终于见到了于家人的贵客。

原来是在得月楼住着的那位神秘客人——楚轩的亲妹妹,楚轶。

楚轶做妇人打扮,衣着虽然华贵,风格却偏淡雅。

从她那单薄瘦削的身材,和略有些苍白的容颜来看,更像是个俏丽清雅、沉静温柔的少女。只是这身子骨似乎虚弱了些,而且很可能遭遇了什么让她不开心的事。

于青梅给两人做了介绍,却没有提到楚轶的身份。

李云心一向是个颜控,对着楚轶的脸,下意识地就想要哄她开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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